隨著教育改革的深入,“傾聽兒童”逐漸成為學(xué)前領(lǐng)域的高頻詞。對幼兒來說,傾聽意味著尊重,意味著自己的想法被認可、被接納。對教師來說,“傾聽兒童”是走近幼兒的方法,是理解幼兒的起點。傾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然而在實際工作中,卻往往出現(xiàn)傾聽無法落實、傾聽效果不好的現(xiàn)象,究其原因,有幾個傾聽誤區(qū)需要教師一一突破。
誤區(qū)一:傾聽就是“豎起耳朵閉上嘴”。隨著幼兒園游戲活動的開展,“豎起耳朵閉上嘴”得到很多教師的認同。與以前相比,大家都聽得更耐心了,教師總能等待兒童完整地表達出自己的想法或做法。這是一個不小的進步,然而僅僅是耐心地聽、聽完、聽清楚,還遠遠不夠。
例如:在“造船”活動中,班級中一名幼兒要用“紙”來造船,一位教師聽完后說:“不行,紙放在水里就會很快爛掉,你再想想,用什么造船更合適?”而另一位教師聽后說:“你的方法很獨特,你可以自己試一試?!边@兩位教師的不同之處在于,前一位在聽完后,斷然將自己的經(jīng)驗告訴幼兒,否定了幼兒的想法。而后一位認識到這名幼兒目前還沒有“紙會被水泡爛”這樣的經(jīng)驗,因此鼓勵幼兒按自己的想法去探究。果然,幼兒很快發(fā)現(xiàn)紙會被泡爛,但他并沒有放棄,而是通過不停嘗試,發(fā)現(xiàn)了不同紙張吸水的程度是不一樣的,光面的、有膜的紙張不容易被泡爛,紙箱殼外壁貼上封口膠,是造船的絕好材料。
上面兩位教師都做到了“豎起耳朵閉上嘴”,但他們的傾聽代表了兩種層次,淺層次是做到聽幼兒說完,深層次是做到不帶成人主觀偏見地聽。如果將傾聽分為三段,那么在開始傾聽時,就要克服先入為主的情緒;在聽的過程中,要懸置主觀判斷;在聽完幼兒的講述后,要能與幼兒平等地對話,或者提供鷹架支持幼兒學(xué)習(xí)。這樣的傾聽才會更加有效。
誤區(qū)二:傾聽只需要用耳朵。兒童有一百種表達世界的方式,不僅包括語言,也包括圖畫、符號、動作等。傾聽的實質(zhì)是對幼兒的尊重和理解,因此,傾聽不能只有耳朵。
例如,一名幼兒總是趴在窗戶上看,教師也學(xué)著他的樣子去看,發(fā)現(xiàn)原來貼滿即時貼的窗戶破了一個小洞,而透過這個小洞看到的世界的樣子,和正常透過玻璃往外看完全不一樣。于是教師創(chuàng)設(shè)了情境,把貼滿即時貼的窗戶上鏤空出不同的圖案,供幼兒觀察。
由此可見,傾聽需要教師打開感官,不僅用耳朵聽,也要睜開眼睛看,用鼻子聞、用舌頭品嘗,用幼兒懂得的方式與其互動。
誤區(qū)三:只有“一對一”才是傾聽。很多教師認為,只有“一對一”才是傾聽。其實不然,傾聽的重點是向幼兒傳遞教師的尊重與珍視。在實際工作中,尤其是在游戲或集體活動場景中,教師不僅需要面向個體,更要面向群體。因而在活動過程中,教師并不一定能做到一對一,但這并不表示教師就沒有聽到或看到幼兒。傾聽可以表現(xiàn)為一個會意的微笑、一次親切的撫摸,還可以是站在遠處對幼兒豎起大拇指。如果說幼兒有一百種語言,那么教師就有一百種聆聽方式。
誤區(qū)四:“一對一傾聽”只有排著隊才能實現(xiàn)。《幼兒園保育教育質(zhì)量評估指南》提出了“一對一傾聽”,但在實踐中,不少教師卻將“一對一傾聽”異化為一種統(tǒng)一的行動。比如繪畫結(jié)束后,教師讓幼兒排著隊,一個個講述,教師進行記錄。
“一對一傾聽”的目的是讓每個幼兒被看見,而這種被看見,不一定是在一個特定時間排著隊來講述。傾聽是一種積極的和幼兒互動的狀態(tài),是一日活動中隨時隨地都可能發(fā)生的事,是自然而非刻板的行為。
誤區(qū)五:傾聽是對兒童表達的“照單全收”。幼兒每天都在表達,這些表達就像一個巨大的素材庫。教師對幼兒的傾聽,不僅不能“照單全收”,還要盡量避免盲目地聽。
一般來說,那些幼兒發(fā)自內(nèi)心表達的,又具有實際意義的聲音,是值得教師“一對一傾聽”并記錄的。例如,幼兒在大暴雨后還要澆水,是因為“昨天下的是昨天的雨,今天澆的是今天的水”;幼兒認為“毛毛蟲只是幫我們品嘗一下菜好不好吃,我們不用消滅它”……
“傾聽兒童”看似簡單,但做好卻不容易,它需要教師走出實踐誤區(qū),回歸幼兒的發(fā)展本身,而不是形式上的跟風(fēng)和執(zhí)著。
(作者單位系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(qū)教育科學(xué)研究院)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3年07月02日第2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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