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兩會漫話
全國兩會期間,全國人大代表潘復生關于破除研究生招生就業(yè)唯學?!俺錾碚摗钡慕ㄗh受到熱議。其實,“第一學歷”本身是個偽概念。教育部曾明確指出,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政策及文件中并沒有“第一學歷”的概念。但現(xiàn)實中,不少人在求職、升學過程中都反映遇到過因“第一學歷”而被區(qū)別對待的現(xiàn)象。有網(wǎng)友甚至自嘲,“第一學歷不好,就像留了案底”。
就現(xiàn)實來看,“第一學歷”歧視,除了因為一些招聘、招生單位出于提升篩選效率的考量,本質上還是“唯文憑”傾向的一種升級。因為其對應的很大一部分現(xiàn)實動機是,既然同等學歷條件下不足以評價應聘者和考生的能力差異,那么就再追溯到“第一學歷”去評價。這歸根結底,還是“唯學校”“唯文憑”的變種。
2020年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(fā)的《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明確要求,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,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,堅決克服唯分數(shù)、唯升學、唯文憑、唯論文、唯帽子的頑瘴痼疾。這針對的就是評價體系過于單一,過度依賴于分數(shù)、文憑等指標的現(xiàn)象。而一些單位和學校在招聘、招生中,從過于看重學歷到過度篩查“第一學歷”,與人才培養(yǎng)階段的評價容易落到學歷和文憑上,已然形成了一種呼應。
因此,思考如何消除“第一學歷”歧視,就必須進一步追問,用人單位和學校在招聘、招生中,除了看學歷,還能夠通過哪些方式去更多了解人才的綜合能力?學校在培養(yǎng)人才的過程中,除了通過最終的文憑和學歷去評價學生,還有沒有其他的評價體系和指標?這方面,《方案》其實已給出了明確的指引。例如,完善高等職業(yè)教育“文化素質+職業(yè)技能”考試招生辦法;深化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,加強科研創(chuàng)新能力和實踐能力考查;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制度,推動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、積累和轉換,實現(xiàn)不同類型教育、學歷與非學歷教育、校內與校外教育之間互通銜接等。
當上述綜合評價體系能夠進一步完善,無論是用人單位招聘,還是高校招生,都有望在更多維度公平公正地掌握和評價人才的綜合能力,由此對“第一學歷”的過度篩選,也就勢必會淡化。從這個角度說,“第一學歷”歧視現(xiàn)象未嘗不是對加速教育評價改革落實的一種現(xiàn)實提醒。
當然,教育評價和用人導向往往是相輔相成的。若在用人上不能真正跳出對名校、學歷的過度推崇,也會弱化教育評價指標優(yōu)化的動力。事實上,《方案》明確強調,要樹立正確用人導向。黨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國有企業(yè)要帶頭扭轉“唯名?!薄拔▽W歷”的用人導向,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、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,改變人才“高消費”狀況,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材的良好局面。同時,各級公務員招錄、事業(yè)單位和國有企業(yè)招聘,要按照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條件、確定學歷層次,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(yè)院校、國(境)外學習經歷、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。就現(xiàn)實而言,這些方面的落實,還有較大的改進優(yōu)化空間。
當前,就業(yè)、升學上的競爭較為激烈。但愈是如此,愈需要更加注重招聘、招生環(huán)節(jié)的公平導向,防止因對“第一學歷”的過度審視而加劇“內卷”。而要實現(xiàn)這一目標,各級政府和部門需要更加重視教育評價改革的落實,助力人才培養(yǎng)質與量的同步提升,也為用人單位提供更科學、健全的人才評價參考。
(作者系媒體評論員)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4年03月09日第2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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