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教育報—中國教育新聞網(wǎng)8月20日訊(記者 焦以璇 林煥新)在今天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教育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《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 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》《意見》規(guī)定,學校不得為防止發(fā)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課間活動、體育活動和其他社會實踐活動。
“體育運動、社會實踐活動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、促進受教育者德智體美勞全面發(fā)展的重要途徑。學校因為安全風險而取消體育課、社會實踐活動,有不當,也有無奈?!贬槍σ恍W校因擔心發(fā)生安全事故而取消體育課等現(xiàn)象,教育部政策法規(guī)司負責人表示,“學校這樣的做法,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頭上懸著安全問題這把利劍,學校不堪承受安全壓力和‘校鬧’行為。各級政府要切實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,學校的安全底板筑牢了,后顧之憂解除了,自然就會很大程度上解決這一問題?!?/p>
“學校也要客觀理性認識安全風險,關鍵是做好風險防控,加強安全教育、安全管理,通過保險等各種機制分擔安全風險。”該負責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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